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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各分一半?法律规定是这

发布人:hnhxls.net 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3-25
在婚姻法实务中,很多当事人认为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方的,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各分一半,这样较为公平合理。但是,法律上真是这样规定的吗?实际上,离婚时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下,对夫妻共同财产各分一半,这是一种严重的误解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,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王某甲则判决。从条文的意思看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,首先尊重双方协商的结果,如果协商不成的,按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因此,照顾女方和子女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原则性规定,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?小编认为,主要是这两个原因:

一、在多数的家庭中,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,符合 “男主外,女主内”的传统婚姻家庭特点,在财产获取、生活能力上总体较弱,当婚姻关系结束时,法律也给予了适当财产照顾,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。

二、众周所知,父母离婚肯定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不利的影响,为了能使子女将来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,必要的财产支持是少不了的,因此在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,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,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。

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,这是婚姻法中确定的重要原则,也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。当然,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采用这个原则,也要因案情而定,例如女方的获得财产能力优于男方,这种情况下照顾女方的具体情形就不存在,所以女方也不存在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可能性。

案情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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